2008年10月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镜鉴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八旬老汉投毒为哪般 原来是为情所困
本报记者 李道演 通讯员 吕洪武

  站在被告人席上的田大强白发苍苍,1927年出生的他算起来已是曾祖父辈的人了,但耄耋之年的他为了报复不与其和好的昔日情人,竟将剧毒农药投到旧情人家门口的水井中。9月26日,武义法院审理了这起被告人身份颇为特殊的投放危险物质案。
  四十多年前,早已有家室的田大强与同村年纪相仿的萧丽成了“相好”。然而,这段婚外恋没能持续多长时间,不久后,萧丽离开村子,到了县城生活,两人也因此失去了联系。直到2003年春天,萧丽再次回到了村里。虽然几十年过去了,但田大强一直对旧情人念念不忘,得知萧丽回来后,田大强万分高兴,一心想着和她再续情缘。
  然而,在与萧丽几次接触后,田大强发现昔日情人不但不愿搭理他,见面时还经常朝他翻白眼。本想重温旧梦,却遭来白眼,田大强怎么也想不通。“想当年她是那么喜欢我的……”心有不甘的田大强甚至跑去敲碎萧丽家的窗玻璃,以示不满。终于,在又一次遭了萧丽的白眼之后,田大强决定报复一下旧情人。
  在考虑了几种报复方法后,田大强想起了家里还留有以前用剩的农药。“既然不愿和好,那就倒点农药给你吃吃。”田大强决定教训教训萧丽。
  今年8月26日下午3时多,田大强在家找出了半瓶农药,走到萧丽家门口,将农药偷偷倒进其门前的水井里。半瓶剧毒农药倒进水井后,清澈的井水很快变得白花花的,并发出刺鼻的气味。第二天一早,萧丽来打水时,发现自家水井被人投了毒,立即报了警。
  田大强被抓获后,很快就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被问及是否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时,田大强承认自己知道萧丽一家平时吃喝用水都靠这口水井,村里停水停电时村民也会来打水洗菜、做饭,“投毒只是想泄私愤报复一下”。
  武义法院在审理后认为,田大强无视国家法律,为报私愤,在公共场所投放危险物质,已经危害到不特定公众的安全,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但其行为已触犯刑法,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,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。另外,由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,庭审中自愿认罪,鉴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,应不致再危害社会,依法可予从轻处罚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6个月。
  一时的冲动让田大强追悔莫及,在法庭上痛哭流涕。年逾八旬的他没想到自己还会为情所困而犯下如此大错,所幸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。(文中田大强、萧丽均系化名)